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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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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6 16:14:48
  •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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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一、规划背景

  (一)成效基础

  (二)环境形势

  (三)问题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强化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四)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五)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四、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一)强化高质量创造政策导向

  (二)激活创新主体高质量创造动能

  (三)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

  五、促进高效能知识产权运用

  (一)健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

  (二)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

  (三)促进产学研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四)积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

  六、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一)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三)打造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七、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

  (二)扩展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空间

  (三)积极促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八、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资源保障

  (三)持续监测监督


  “十四五”时期,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广州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根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成效基础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枢纽城市为目标,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卓有成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先后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广州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重要政策举措。调整组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改革经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十三五”时期,广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日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市39个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构建司法、行政、海关、仲裁、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作用。全市11个区全覆盖建立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全市拥有知识产权调解机构62家、仲裁机构5家、快速维权及援助机构28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针对专利、商标、版权和打击侵权假冒系列专项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参加全国专利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中,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第一。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广州知识产权创造各项指标实现较高增速,部分核心指标在全国保持前列水平,超额完成“十三五”指标。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7.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1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9387件,年均增长23.4%。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151.4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量1713件,中国驰名商标14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地理标志商标12件,集体商标25件,有效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超700个。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量45.6万件。全市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248项、广东专利奖138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71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69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5072家,数量居全国城市首位。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模式,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先后组建4000万元规模的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规模的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偿资金池,创新推出政府、银行、保险和评估机构共同分担风险的质押融资广州模式。全市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总额160亿元,商标质押融资总额6.7亿元。组建6亿元规模的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6500万元规模的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基金,已投资项目14个,投资金额3.4亿元。创新推出知识产权保险产品18类,企业投保金额超2亿元,签约完成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发行全国首支纯专利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总额超7.4亿元。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广州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广州开发区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越秀区、天河区分别获批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广州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服务中心等相继成立。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截至2020年底,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3000家,其中专利代理机构210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9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0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3家。连续成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鼓励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集聚和溢出效应日趋明显。

  ——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建设取得成效。“十三五”时期,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发布《广州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举办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知识产权珠江论坛、版权保护主题展览、商标品牌咨询服务等活动,大力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等建设稳步推进。依托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载体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二)环境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一是“十四五”时期需面对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积极参与构建地区乃至国际范围的知识产权治理机制,对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竞争将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已经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十四五”时期,是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十四五”时期,广州面临国家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委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随着全国各地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围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导向,区域间资源争夺的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之一、全国超大型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围绕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梯次发展格局上,要与其他城市竞相发展,加快集聚高端要素,引领科技创新,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智慧之城,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更加凸显。

  (三)问题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广州知识产权在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方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多样性、隐蔽性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完善。二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提高。知识产权创造龙头企业数量偏少,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三是知识产权运营效益有待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与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知识产权的市场运用和价值实现不够充分,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亟需完善。四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够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需要优化升级,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足,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十四五”时期,必须以更加科学的方法“强弱项,补短板”,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紧密围绕广州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更好地支撑“双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勇当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保护。坚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提高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保持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优势,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市场主导,创新优质。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知识产权要素中的决定作用,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引导、推动和激励作用,强化创新主体高质量创造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模式创新,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更好支撑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推进,协同协作。紧密围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联动和辐射作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合作交流,狠抓“双区”重大机遇,发挥“双城联动”作用,服务全省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新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明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显著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初步建成,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科学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基本形成,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水平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创造环境取得显著成效,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和储备显著增长。“十四五”期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商标注册量、作品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5000件;有效注册商标数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获奖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新增一批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提升。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更加优良。“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和扶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加大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力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项目数、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6%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国领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布局合理,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得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水平在全国领先。到2025年,全市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5个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3500家,新增一批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资源优势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发展生态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通过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推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讲好广州知识产权故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文化氛围有效形成。

  “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

指标

2020年

完成值

2025年

规划值

数据来源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0

30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100

5000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项目数年均增长率(%)

——

6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率(%)

——

6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3

市统计局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9.85

10

市版权局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个)

——

15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家)

3000

3500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办案量(件/年)

——

1500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仲裁案件数(件/年)

——

200

广州仲裁委员会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80

83

第三方机构

  三、强化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法规规章。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保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打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在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治体系,结合广州地方特色和新领域新业态,修改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法规规章,推进修订《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地方法规立改废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人大法制委、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广州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落地实施,从“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保障机制”方面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措施。研究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5G产业、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引导经营者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3.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相协调的行政执法证据采信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建立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赔偿力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培养和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支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5.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结构,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技术调查官”支撑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执法专项行动,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工作。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跨境侵权活动,继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海关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6.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发挥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作用,形成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运营导航的保护联动机制。加强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建设。支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越秀诉讼服务处建设。推动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专业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社区、企业、仲裁、调解、公司律师以及志愿者等基层力量作用,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打造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海外维权等“一体化、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专栏1 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

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全面建设“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优化授权确权维权程序。进一步推广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以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建立行政确权、公证、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保护渠道和环节的高效对接程序,推动实现从快速审查到快速无效、快速复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对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职能、工作流程的宣传指引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充分、合理利用保护中心公共服务资源。

  (四)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7.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争议行政调解,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支持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优化知识产权公证和调解服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调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整合各方力量,畅通对接渠道,共享数据资源,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加强知识产权社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形成贯通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推进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地实施,研究建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大数据”,强化信用约束,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各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9.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对老字号、驰名商标、高价值专利的预警监测制度,加强侵权风险防御和维权行政指导。从重从快从严查处侵犯老字号、驰名商标、高价值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力度打击涉及“广州定制”等品牌库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10.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会、数字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前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展中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展后对侵权产品重点追踪,打造展会知识产权快保护“广州模式”。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优化“互联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海外参展风险指引和相关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11.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政企联动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侵权纠纷处置。开展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整治专项行动,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纠纷快速处理渠道。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和监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完善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自律监管体系,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仲裁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12.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地方分中心的对接,支持设立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组、案例集和法律法规查询平台。加强与海外行业协会、商会、社团的交流合作,开展海内外知识产权热点案件、国际知识产权最新动态、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跟踪研究、预警和通报工作。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制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应对指引。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建设海外风险防控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入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企业运用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应对风险能力。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各区人民政府)

专栏2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建设工程

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引导更多企业利用保险提升纠纷应对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加强对港澳及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构建对港澳及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机制。

  四、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一)强化高质量创造政策导向

  13.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激励导向。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十四五”期间,全面取消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资助,重点加大对专利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落实《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加大对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著作权人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为著作权人的支持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政策的协同联动,优化科技、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的评选、立项和验收标准,突出知识产权质量导向。适时研究制定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活创新主体高质量创造动能

  15.激发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活力。高质量推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支持一批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创小巨人企业创建知识产权强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版权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16.强化高校、科研机构高质量创造动能。充分发挥广州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围绕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包含专利文献在内的查新检索、预警分析以及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切实提升高校、科研机构专利申请质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建立专业化、协同式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

  17.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引擎和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支持以“一区三城”为主阵地,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集中力量加大对“卡脖子”“牵鼻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进专利融入研发全链条,形成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强对海外专利申请授权流程的指引,引导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海外专利布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18.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国家商标品牌战略,将商标注册纳入企业质量品牌提升项目要求。持续推动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做大做强,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活动,提高辐射带动效应,吸引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发展,推动企业提升品牌资产价值。支持“广州定制”品牌库建设。支持“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品牌的传承与发展。支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聚焦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加大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培育力度,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特色经济发展。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地理标志运营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打造高价值文化数字精品作品。深入推进版权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做大做强,培育打造更多国家级、省级的版权示范园(基地)、企业和高价值作品。围绕广州建设全球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高地目标,支持游戏、动漫、电竞等优势产业和直播、短视频、数字音乐、数字设计等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和精品知识版权。支持影视、动漫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版权交易服务。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牵头单位: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促进高效能知识产权运用

  (一)健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

  20.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推动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营顺畅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激励,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整体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1.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要素。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的重点产业和企业,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高端服务。强化资源整合,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多元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设计和管理创新,支持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支持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技术、培育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

  22.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强化专利导航服务、评价、培育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引领,规范专利导航工作实施和成果应用,提高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推动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编制发布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报告。加强对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预警,保障产业链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专栏4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已有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若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及产业投资资本等参与运营中心建设,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推动创新主体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构建布局合理的专利组合。

  23.支持专利技术标准化。引导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与标准协同管理,推动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开展、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和修订,支持将科研成果和优势技术转化为标准,形成一批含有必要专利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途径。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有效结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一批创新主体的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施,打造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探索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新模式,在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质押融资、执法保护、品牌培育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和支持力度。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促进产学研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25.完善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建立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化所得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分红激励机制。探索形成符合知识产权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加强产学研合作的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统筹优化产学研合作发展专项基金的运用,对产学研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等予以重点扶持。(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落地实施,推动专利成果高效转化,释放专利资源创新价值,助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开展专利运营,实施专利分级管理,盘活现有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引导中小微企业瞄准产业发展趋势和自身研发方向,梳理技术短板和技术需求,发布需求信息,积极参加各类项目对接会、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寻求目标专利和合作对象,主动承接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专利技术成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

  27.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扩大质押物范围,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单独或打包组合的融资业务。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28.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推广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围绕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售后回租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发展。构建知识产权评估市场化发展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工作。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优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降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扩大知识产权保险投保范围,开发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程

加大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力度。探索利用知识产权、数字版权等数字资产证券化手段,促进创新要素价值流通,提高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数字经济企业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专属信贷产品,为轻资产、未盈利的数字技术企业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六、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一)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30.统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优化升级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建设,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高地。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布局,依托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1.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化、模块化和智能化,扩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范围。探索制订知识产权信息采集、数据加工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开放和有效传播利用,不断提升创新主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推行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支持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信息利用、预警发布等基础性公共服务。加强与国家、各省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共享信息和服务资源。加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深度加工的专利信息和增值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或者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33.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等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助力创新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引入资本、集团化等方式,培育若干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4.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核心枢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的辐射作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海外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势资源的带动效应。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工作部署,支持在广州开发区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打造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3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建立服务业名录库和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互联网+”网络平台合法合规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有序开展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成立市级社会组织,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或联盟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规范经营自律倡议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化、行业自律及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建立具有普适性的服务评价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维护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秩序,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

  37.深化广深“双城联动”引领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化落实《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运营、金融、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合作,建设广深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推动构建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对接机制。鼓励两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互设分支机构,互投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项目,互联互通信息化网络平台,共同实现知识产权运营网络化、体系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8.深化穗港澳知识产权合作。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保护协作机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作用,构建穗港澳知识产权仲裁交流平台。鼓励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穗发展,推动穗港澳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往来畅通、资源共用共享。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交易博览会,并永久落户中新广州知识城。(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专栏 6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知识产权建设工程

围绕《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特色平台,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与行业特色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制定人工智能与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引。建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知识产权政企联动机制。及时跟踪技术发展,充分利用快速预审机制,满足行业发展需求。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图像识别、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推动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专利协同运用。

  39.支持“两个合作区”知识产权领域建设。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全链条生态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在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领域的合作交流。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重点加强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领域的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拓展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空间

  40.引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支持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知识产权领域建设。支持构建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格局,支持现代演艺装备等灯光音响专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清远园区转化。推进穗莞、穗中知识产权合作,促进与肇庆、韶关、江门新一轮知识产权合作,协同打造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1.辐射带动国内区域协同合作。着力提升广州知识产权工作对泛珠三角乃至全国的辐射能力,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平台为载体,支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深层次合作。支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知识产权领域的对接,加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知识产权联动,推动资源开放共享和区域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积极促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42.扎实推进与新加坡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落实中国和新加坡政府间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的相关事项,促进两国相应的知识产权机构和组织在知识城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支持新加坡专利代理等服务机构试点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新加坡金融机构在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打造“中新国际知识产权创新服务中心”,进一步放开双边跨境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牵头单位:黄埔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外办)

专栏7 全球知识产权高地建设项目

全面贯彻《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化与多元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43.积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知识产权交流。积极推动广州“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建设,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化优势,共同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建设的重要支撑地区。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动向的研究,利用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平台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层次。探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支撑“一带一路”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外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4.拓展高水平对外合作交流空间。积极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广州开展深度合作项目。推进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推广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金砖国家、欧盟、美国、英国、日本、韩国、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政策和业务规则交流,促进国际创新资源与广州产业需求的对接。建立广州与海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以互访交流、国际会议、国际会展、学术研讨等形式打造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外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45.加强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养,分层次分区域持续开展轮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支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鼓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获取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对人才培养和引进成效显著的予以重点支持。建立线上线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系统化课程体系。健全技术、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探索建立穗港、穗澳知识产权人才互认机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深化理论和政策研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7.拓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渠道。加快推动广州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点,支持有关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点,研究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理工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自贸试验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等重大载体,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运用、吸引引进、服务支撑、交流传播平台建设,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人才集聚区和国际人才培养高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专栏8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

结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人才强市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布局。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高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快推动广州地区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人才基地、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等人才培育项目建设。一是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培养企业和社会市场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围绕知识产权高端教育、高端研究、高端培训、社会服务和孵化,培养和培训全科型、复合型、高端型知识产权人才,为国家和政府提供知识产权智库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持。三是以培养国际化创新型知识产权人才为目标,结合国际最新和最前沿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成果探索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培训和教育新模式。

  (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48.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工作。支持知识产权宣传及文化建设,支持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宣传覆盖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发布《广州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广州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蓝皮书,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9.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品牌展厅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展示实体空间。开展分众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宣传教育方案。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扬知识产权文化理念,鼓励倡导消费者知识产权时尚消费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0.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积极构建政府、公众与市场主体的互动机制及平台,形成政府鼓励、市场主体引导和公众参与的良好知识产权氛围。结合广州文化特色,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的深度融合,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向正确。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中的重点工作内容,建立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可行的年度推进计划、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共同推进本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落实资源保障

  根据本规划推进实施需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及高端人才培养加大投入力度,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增加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领、各方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持续监测监督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划部署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目标任务要与当前工作、年度工作相结合,确定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解决各阶段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以点带面、递次推进。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反馈机制,严格责任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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