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1〕7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狮岭保障性住房地块(CH10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花都区狮岭保障性住房地块(CH10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1〕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花都区狮岭保障性住房地块(CH10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政府储备用地(永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钟落潭镇雅园新村地块(AB10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马鞍山以北地块(AT06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荷景路地块(AF06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地块(AT05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6项规划成果,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